发票作废情况说明

更新时间: 2024.05.17 03:25 阅读:

主要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该张所开发票未汇总处理或汇总上传,则可利用该功能作废该张发票的电子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作废/已开发票作废”菜单项,系统弹出“选择发票号码作废”窗口,如图1-1所示。

图1-1 已开发票作废窗口

【第二步】在此窗口中显示可以作废的发票,选中某个发票号码后,双击或勾选后点击“查看明细”按钮,以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若决定作废此发票,可直接点击发票明细界面的“作废”按钮,也可退回到“发票作废”窗口选择该张发票作废。

【第三步】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是否确认作废的提示框,点击“确认”按钮确定作废。

【第四步】作废成功后会弹出如图1-2所示的提示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结束作废发票操作。

图1-2 发票作废成功提示信息窗口

2 说明:

① 已经汇总上传或汇总处理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填开负数发票冲销。

② 发票作废状态将记入金税盘,无法恢复到作废前的状态,因此要慎重使用本功能。

③ 对已开发票进行作废时,通常情况下要遵守“谁开具,谁作废”的原则,只有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后可以作废其他操作员开具的发票。

编辑:sometime编制:2021年11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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