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费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04.26 22:15 阅读: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是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强化抽取监管手段是确保政府采购公正公平的关键措施。那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抽取,一定是随机的吗?

评审专家必须随机抽取吗?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选聘入库后再随机抽取使用。

财政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共享机制,采购项目有特殊需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异地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但应事前向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中央驻京外单位可以从所在地市级或其上一级财政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所在地市级或其上一级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抽取时间如何规定?

除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及异地评审的项目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审专家的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

什么情形下可以自行选定?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可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外自行选择评审专家。

自行选择的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严格执行回避有关规定。

评审活动完成后,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应在评审专家名单中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进行标注,并随同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

评审专家数量不够怎么办?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将补抽专家的情况进行书面记录,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其他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根据评审专家履职情况等因素设置阶梯抽取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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