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更新时间: 2024.05.18 16:37 阅读:

a公司有一处房产与公司注册地在不同一个区域,请问其持有及销售房产过程中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如何确定? 回复:a公司房产与公司注册地在不同一个区域,持有及销售房产过程中,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按以下方式确定:

1、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2、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确定,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咨询

3、增值税: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4、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但各地规定不一,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所在地交。以福建福州规定为例,福州四区内的(不含马尾)房产转让,土地增值税在征管局缴纳,也就是在企业所在地缴纳土地增值税;超出四区之外,则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土地增值税。

提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这三项税金100%属地方财政收入,缴纳前需要咨询各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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