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预收款发票

更新时间: 2024.05.19 19:06 阅读:

在实务中,经常会有为了收取预收账款提前开具发票的情形。

一、面临的风险

1、收入的税会差异

增值税:开具发票即形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必须确认增值税收入;

会计:按照新收入准则,在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由于增值税收入、会计收入不一致,形成税会差异面临税务检查的风险。

2、销项税的核算与申报不一致

由于发票已开具销项税需要纳税;而会计上未确认收入,对应的销项税额未能核算。

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而公司目前的核算方式,存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与增值税纳税申报长期不一致的局面,面临较大的涉税风险。

二、解决方案

销售方

1、开具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销项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预收合同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3、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

借:应收账款-销项税金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红字

发票接收方

1、收到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进项税金

2、预付合同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3、确认收货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红字

贷:应付账款-进项税金 红字

此方案,一是解决了增值税会计处理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不一致的问题;二是可以通过财务处理,清晰反映每个客户,已开具了多少发票,有多少已确认收入,尚有多少未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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