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

更新时间: 2024.05.16 19:44 阅读:

最近“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了一篇文章,是“关于及时取得并勾选进项增值税发票的提醒”,其中有一则提醒“请在系统暂停之前,及时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并完成勾选,以免影响10月份所属期的进项税额抵扣。”有会计朋友就会有疑问了,11月份之后就不能勾选之前开具的发票了么?

苏州税务原文如下:

苏州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图1)

经过和税务部门核实,11月4日后上线的新版本发票2.0系统,也就是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勾选仍可以正常操作,规则并没有变化。也就是11月申报期仍然可以勾选所属期10月份的进项增值税发票。

苏州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图2)

虽然发票2.0上线后,仍然可以勾选所属期10月份的发票。但鉴于每一次新系统上线后,都会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本月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江苏)切换所属期到2019年10月份,提前勾选发票。

具体切换所属期步骤如下:

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江苏),选择确认勾选,点击确认。

苏州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图3)

选择已完成申报后,点击确定。

苏州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图4)

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

苏州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图5)

当年税款所属期就是2019年10月份啦!

苏州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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