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增值税发票审查要点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4.05.14 07:47 阅读:

答:增值税发票的审查要点有:

(1) 单位名称(必须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必须是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

注册地址(必须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注册电话(能与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税务局备案的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必须是公司开户许可证或者税务局备案的银行账号)

发票清晰,应提供一到四联中的其中一联。增值税发票一至四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其中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发票名称上盖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第五联至第七联复印件因无法定效力,不予接收;

(2)发票原则上必须加盖销货方增值税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印章的增值税发票无效;发票专用章上的号码应与供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3)发票的8位数流水号、10位数发票代码应与密码区的流水号、代码号一致,流水号为铅字流水打印;

(4)发票购销方与交易合同供需方及商业汇票最后背书人关系一致,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使用全称;

(5)发票载明的货物名称与所附合同交易的货物名称须一致;

(6)发票的总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商业汇票金额;

(7)发票金额大小写前封顶符为增值税发票专用封顶符;

(8)开具发票的日期原则上应在票据对应前后一个月;

(9)发票购销双方地址,购销双方增值税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及货物总金额;增值税税率及税额、发票开具日期等项目要齐全,不得有遗漏;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印章要齐全规范;

(10)如无增值税发票,则需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增值税发票的相关文件或有相关法规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次合作)

文章选自《票据风险管理百问》,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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