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作废重新开

更新时间: 2024.05.19 19:37 阅读:

专票作废重开包括两种情况,当月及跨月。下面详细给大家说一下流程:

1、当月作废

(1)开具的专用发票发现错误时,可即时作废,打印出来的所有联次上写明作废字样。(这是最简单省事的一种了)

(2)如果开具的专用发票已经给购买方了,发现错误或者销售退回等情况,要求作废发票的,就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作废: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满足这三个条件即可当月作废

2、跨月红冲

跨月专票无法作废,只能做负数红冲,然后再开具正确发票。流程:

①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②销售方凭据购买方提供的信息表开具对应的负数发票

跨月的就相对麻烦一些,需要双方配合。

另外发票开具时,比如建筑服务-装修工程款,备注栏上需要写明工程名称及施工地址,所以有一些发票需要备注栏填写信息的大家一定要注意,不然开具的发票也是不合规的。

•••展开全文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