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接口

更新时间: 2024.05.16 14:31 阅读:

数字化电子发票全流 程系统操作问题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202211

编写说明

按照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 以 12 月底实 现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全覆盖为目标,本市数字化电子发票 试点开票扩围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妥善做好数字化电 子发票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助力试点效应加快释放,第四税 务分局结合 12366 热线实际,升级完善了数字化电子发票专 题知识,并已更新至在线智能知识库。通过上海税务官网-“我 要咨询”或上海税务官微- “咨询互动”- “在线咨询”进入在 线智能咨询系统后,可在最新政策-“数字化电子发票”专栏中 点击“数字化电子发票操作详解”查看。专题内容涵盖用户登 录权限、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授信额度、发票勾 选确认、发票查询统计等各个业务环节,构建知识内容完备

的数字化电子发票专题知识库。

为了便于各区 (分)局纳服部门了解“数字化电子发票” 专题的全部问答内容,我们编制了《数字化电子发票全流程 系统操作问题解答》及电子书,将全部 170 余项问答编印成 册 ( 电子书实时更新) ,进一步提升内部培训辅导等工作的 质效, 以期对坐席人员的答复工作有切实的指导意义。

目 录

用户登录权限 ..............................1

授信额度 ..............................3

蓝字发票 ..............................9

红字发票 ..............................34

开票信息维护 ..............................47

纸质发票业务 ..............................56

发票勾选确认 ..............................68

发票查询统计 ..............................101

发票查验 ..............................111

涉税信息查询 ..............................115

海关缴款书采集 ..............................118

申请原税率发票 ..............................122

发票入账标识 ..............................124

成品油业务 ..............................127

用户登录权限

1.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员?

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用户中心】—【账户 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中,添加开票员。该 开票员需要通过自然人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中心】—【账 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中进行刷脸授权确认。 2.我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没有开票业务 模块如何处理?

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如办理人员当前身份为办税员, 则无开票相关权限,切换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开票员身份即可。 3.我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在“开票业务”功能中只有“纸 质发票业务”、无 “蓝字发票开具”、 “红字发票开具”、 “开票信 息维护”其他功能模块,会是什么原因呢?

身份权限问题,管理员或办税员身份仅显示“纸质发票业务”的菜单。 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切换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 或开票员身份,即可正常显示其他功能模块。 4.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为什么看不到【税务数字账户】?

若纳税人为非用票试点企业,如需进行发票勾选确认、发票查询统计、 发票查询等用票业务操作时,仍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 若纳税人为用票试点企业,建议检查办理人员当前登录的身份权限, 若无相关权限,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用户中心】—【账户中心】 —【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中直接添加权限。也可能为

浏览器缓存问题,建议清理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后重试。 5.我是出口退税企业,为什么税务数字账户没有“出口退税勾选”功 能模块?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出 口退税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 息查询,在“扩展信息”界面查询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如未完成出 口 退税备案,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授信额度

1.什么是开具金额总额度?

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总授信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 发票开具总金额 (不含增值税) 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 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 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式) 、增值税电子专 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 2.什么是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时,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 3.什么是剩余可用额度?

剩余可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 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 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 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 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 分别计算并求和) 。 4.试点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 度?

是。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 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

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 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5.增值税申报期内,开具金额总额度如何规定?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 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 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在电 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 一 )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属期 ( 即上个月)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可 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 ( 即上个月) 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二)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属期 ( 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上限为上月剩余 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属期 ( 即上个季 度 ) 申报且比对相符后可使用额度上限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6.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企业,剩余可用额度如何规定?

( 一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时, 单张发票开具金额不得超过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且不得超过当月剩余 可用额度,并根据实际开票金额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 二 ) 试点纳税人领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 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 按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

具时不再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份数、开票金额如何 规定?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在开具金额 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 8.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开票份数、 开票金额如何规定?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纸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 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9.如何查看本月剩余可用授信额度?

( 一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模块查看。该模块显示纳税人的授信额 度、纸质发票情况、本月蓝票开具情况,方便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前,

作为参考。

( 二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销售方信息中查看当 前可用授信额度。

10.对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进行红冲后我当月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会 增加吗?

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电 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跨月开具红字数字化电 子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红冲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对于 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 11.开具金额总额度如何调整?

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三种方式,包括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 人工调整。

( 一 ) 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 额度进行调整。

( 二 ) 临时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 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 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 三 ) 人工调整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 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应为纳税人调 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12.企业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时,该怎么处理?

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 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 一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可用授信额度】-【去调整】模块新

增申请。

( 二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授信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新增申请。

13.因企业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我在电子税务局申请调整后如何查 询审核状态?

( 一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可用授信额度】-【去调整】模块查 询审核状态。

( 二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授信额度调整申请】模块查询审核状态。

( 三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事项进度】模块查询审核状态。

蓝字发票

蓝字发票-蓝字发票开具

1.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 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 (大写、小写) 、备注、 开票人。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纳 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数字化电子发票根据特定业务的开票场 景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 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 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 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 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 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特定业务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 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2.数字化电子发票为什么没有发票代码?

上海市数字化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代码,只有发票号码为 20 位,其中: 第 1-2 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 3-4 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 第 5 位代表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 6-20 位代表顺序编

码等信息。

3.我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录入的购买方地址、电话、开户行、邮箱等 信息为什么没有体现在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上?

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的购买方、销售方信息只体现名称和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票样如下:

4.纳税人需要用什么开票软件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纳税人可以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

(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 ,通过 “开票业务”

模块免费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使用其他特定开票软件。

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 试点纳税人中,2022 年 5 月 23 日后新设立登记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 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如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 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试点纳税人中,2022 年 5 月 23 日前

设立登记或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的,

如需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6.纳税人如何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选择不同类型的发票、票 种,录入购买方信息、开票信息、备注信息、经办人信息后,可保存 草稿、预览发票或直接开具。点击“发票开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校验通过后,将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数字

化电子发票。

7.纳税人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选择 “纸质发票”,根据 企业发票票种核定情况选择发票票种、特定业务、差额征税、减按征

税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

8.蓝字发票开具时 “购买方信息”如何选择?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可以直接填写购买方信息、 选择已维护的客户信息或通过提供二维码供购买方扫描填写信息。

9.蓝字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的购买方信息是否会同步保存至客户信 息维护模块的客户列表?

蓝字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购买方信息仅单次使用,填写完成的购买 方信息不同步至【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客 户信息维护】模块中。

10.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否可以开具给自然人?

可以。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普通发票) 时,购买方可选择为 “是否开票给自然人”。 11.蓝字发票开具时 “销售方信息”如何修改?

销售方地址、电话信息是直接调取了企业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 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 票开具】中未提供修改功能。纳税人变更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后应及时 向税务机关报告,完成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对应信息的修改后数据会 同步至此模块。

“销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信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

办税员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修改。变更后,在

【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销售方信息中“销 方开户银行”栏次下拉框选择。

“销方地址”及“电话”信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可 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 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中修改。 12.蓝字发票开具时 “开票信息”如何填写?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填写开票信息。

( 一 ) 手 工填 写, 系 统 通过智能 匹 配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

( 二 ) 点击 “

”,在右侧弹出的项目信息查询页面选择已维护的 项目信息,需注意的是。只支持选择已经维护的项目名称;

( 三 ) 点击“明细导入”,在弹出的明细导入页面下载Excel模板填

写后再导入。

该模块包括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13.如何开具 “特定业务”数字化电子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可以开具成品油、建筑服 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旅客运输服务等 “特定业务”数字化电子发票,输入项目名称后开票方式将自动切换 为特定业务,点击 “继续添加”按钮后将带出特定信息。

以旅客运输服务为例,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 件类型、出行人证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级等

特定要素。

14. 蓝字发票开具 时,填 写项 目名称后为什么无法 带出税率?

蓝字发票开具时,只有选择已经维护的项目名称时才会正常带出税率。 若要新增项目信息,请至【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 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

15.蓝字发票开具时,是否可以同时新增两行发票信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需

完善发票行信息,再添加新的行。

16.蓝字发票开具时,如何添加折扣信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可 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填的项目信息添加折扣信息,勾选项目信息后,点 击“添加折扣”,弹出添加折扣页面,折扣方式可选择按金额折扣或 按比例折扣,折扣录入方式可选择批量折扣录入或逐条折扣录入。折 扣信息填写完毕后,将显示在项目信息明细内。

17.蓝字发票开具时,填写有误的信息如何删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如 所填的信息有误,可勾选项目信息点击“删除”,在弹出的删除确认 弹框点击“确认”后即可删除所选项目信息明细;或点击“清空重填”,

在弹出的清空确认弹框点击 “确认”后即可批量清空项目信息明细。

18.蓝字发票开具时,金额默认为含税价,如何切换为不含税价?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可 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单价和金额属于不含税或含税,按钮默认 “含税”

颜色为蓝色,点击之后变成不含税按钮颜色变灰,按钮旁边可设置默

认,单价和金额将在表头显示对应的含税或不含税标识。

19.蓝字发票开具时由于商品种类较多,能开销货清单吗?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已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 目明细能够在数字化电子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电子 发票服务平台不再支持开具销货清单。

20.蓝字发票开具时,如何添加 “备注信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开具蓝字发票时,可以根据 实际需求在备注信息中填写 “备注”的内容,或者点击 “选择场景模 板”,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若场景模板中的附件内容还未 满足需求,可点击 “添加附加内容”,弹出 “选择附加信息”页面,

选择已维护的附件信息,也可以手工添加附加信息。

21.蓝字发票开具时,场景模版是否可以直接添加?

蓝字发票开具时,场景模板不可直接添加,若有需求,可至【我要办

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场景

模板中新增模板。

22.蓝字发票开具时,附加信息是否可以直接添加?

蓝字发票开具时,附加信息可直接添加,添加的附加信息将同步至【我 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 附加信息项目中。

23.蓝字发票开具时 “经办人信息”如何填写?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开具蓝字发票时,可以根据 实际需求填写购买方经办信息,包括经办人姓名、经办人国籍(地区)、

经办人证件类型 、经办人证件号码以及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24.蓝字发票开具时,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如何预览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开具蓝字发票,基本信息填 写完成后,可点击 “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

25.因特定原因,蓝字发票开具需暂时中断,如何保存已填写的信息? 纳税人在填写发票内容时,由于其他原因,需中断当前开票操作,可 将已填写的发票内容保存成草稿,纳税人后续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 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发票草 稿】模块点击“选择”修改信息并开具发票或点击“删除”删除已保 存的草稿信息。

26.我是一家餐饮企业,有没有扫码便捷开票的方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扫码开票】模块展示二维码供购买方扫描填

写发票抬头信息,以便纳税人快捷引用购买方信息进行发票开具。 购买方扫描后填写发票抬头信息,购买方保存提交后,购买方信息将

同步显示在主页面的列表中,纳税人可选择购买方信息进行发票开具。

27.我企业选择扫码开具蓝字发票,为什么查询不到购买方提交的信

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扫码开票】模块扫码开票时,若提交的购买 方信息超过 24 小时未开票将被清除,请及时开票。 28.我企业需大量重复开票,有没有批量便捷开票的方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批量开具】模块下载《批量导入开具发票模 板》,进行各种票种和特定业务发票的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选 择文件”即可浏览本地文件进行选择上传。上传成功后即可在列表中 展示待开发票,上传失败将会提示上传失败原因。勾选列表中的发票, 点击批量开具按钮即可成功开具多张发票,点击批量删除即可从列表

中删除多张发票。

29.我企业有长期固定业务,有没有快捷开票的方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发票填开】-【添加快捷方式】模块,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

不同的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特定业务、差额、减按、项目信息、客

户信息等内容进行设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则保存为快捷 方式,并展示在 “蓝字发票开具”二级首页功能的 “发票填开”中, 后续可直接点击快捷方式进入既定的发票内容页面填写发票信息;点

击 “取消”,则取消添加快捷方式。

30.在哪里查询刚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 开具】-【最近开票】模块,支持查询最近开具的 10 张发票,该模块 查询所得的发票,可以用于复制开票和查看发票详情打印发票。

若需重新交付,请至【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

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

31.开票过程中,若提示不得继续开票,应该怎么办?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针对存在“红色”预警情形的试点纳税人、开具过 程中存在内容校验不通过、授信额度为零等情形会阻断开票,纳税人 需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红色预警需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处理,内容校验不通过需更改发票开 具内容,授信额度为零可以申请额度调整等。 32.企业在 “开票业务”模块时出现阻断性提示,提示暂停授信,应 如何处理?

纳税人存在逾期申报或申报后产生了比对异常的记录没有处理。建议 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申报数据,处理比对异常后再进行开票操作。 33.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出现二维码并提示 “发票开具环节风 险预警提示”,使用税务 APP 登录扫码后提示“调用可信二次认证二 维码生成接口失败:用户令牌无效! ”是什么原因?

系统识别到纳税人手机上税务 APP 版本太旧,扫码失效。 34.纳税人在开票时为什么无法修改或增加对应 “项目名称”的 “单 位”?

开票及项目信息维护时部分商品编码限制单位,此限制是根据商品编 码判断,因此要判断纳税人开具的货物是否属于限制单位范围,如纳 税人开具的货物不属于限制单位范围,而智能赋码商品编码属于限制 范围,请手动选择正确的非限制商品编码即可。 35.为什么在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部分项目因字数限制无法填写?

不动产销售特定要素字段限制如下(包含汉字和字符):

36.为什么单张开具蓝字发票票面可以显示免税字样,但是批量开具 时却显示税率为 0%?

批量开具免税发票时,需要在模版‘2-发票明细信息’中【税率】栏 输入“0”,【是否使用优惠政策】栏输入 “是”,【优惠政策类型】 输入 “免税”。

37.税务机关是否可以代开数字化电子发票?

不可以。 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数字化电子发票。

蓝字发票-发票交付

38.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如何交付?

( 一 ) 点击“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 点击 “发送”进行交付。

( 二 ) 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

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

( 三 ) 点击 “发票下载 PDF”, “发票下载 OFD”, “下载为 XML”,

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39.我企业使用邮箱交付数字化电子发票时,系统显示“发送失败”, 应如何操作?

纳税人如需进行邮箱交付,需要维护发件方邮箱信息,若没有维护, 点击“邮箱交付”时会提示未维护发件邮箱且显示维护发件邮箱界面; 也可以直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件邮箱设置】设 置发件邮箱信息。设置完成后,点击“邮箱交付”,输入接收方邮箱 账号,选择交付格式,点击 “确定”即可将发票发送到接收方邮箱,

完成邮箱交付。

40.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后,不小心关掉了界面,如何找到这张 数字化电子发票并交付?

( 一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 字发票开具】-【最近开票】模块会展示最近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开过的 10 张发票,点击 “发票详情”即可打印发票。

( 二 )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可以根据发票类型、来源、

票种、状态等查询该发票。点击“预览”即可打印发票,或点击“交

付”重新交付。

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录入

1.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受票方都可以开吗?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 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受 票方确认;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 台 ( 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 确认) 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 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 《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 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 开具】模块或者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 单】模块,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界面,根据需求选择查询 条件,点击【查询】,在查询的发票结果中点击【选择】可选中对应 发票,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3.仅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的受票方在收到数字化电子 发票并确认发票用途后,需要发起红冲流程如何处理?

当纳税人不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但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用 途确认,对于已进行发票用途确认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则需要在电子 税务局中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 -【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模块办理。 4.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在开具红字发票前,能否撤销红 字信息确认单?

( 1 ) 销方发起无需确认的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前,允许销

方撤回;

( 2 ) 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在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对方尚未确认前, 不允许修改,发起方可撤销红字确认单;

( 3 ) 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且对方已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 允许撤销红字确认单,确认方可在确认后且未开具红字发票前撤销确 认单;

( 4 ) 已开具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单不允许撤销。

( 5 ) 发起红字确认单后、开具红字发票前,原蓝字发票被认定异常 凭证的,系统自动作废红冲流程。 5.如何对蓝字税控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当开票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按原税控 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控发票;

当开票方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仅使用电子发票服 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可参照蓝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红冲流程发起《红字 信息确认单》并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6.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流程后是否都需要对方确认?

如果是购买方未对收到的发票做勾选确认或者入账,以及撤销勾选确 认或者入账的时候,销售方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信息确认 单,无需对方确认,不需要对方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超过 72 小时 也不会自动撤销。除上述情形外一律由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红字发票

开具流程,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红字开具流程后,经对方确认后由 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超出 72 小时未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 需要重新发起流程。 7.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收到的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模块或者在【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模块, 设置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查看】可以对 该红字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或者拒绝,如果点击拒绝,即将该红字发 票确认单作废。

8.试点纳税人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或者纸质发票,如果受票方继续 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已进行用途确认或者入账确认的话如 何对红字发票信息进行确认?

受票方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点击【发票管理】-【红字申 请确认】,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 号,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向 下滑动竖型条点击【同意】即完成确认操作,确认后开票方即可进入

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9.什么情况可以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 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但以下几种情况 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 1 ) 蓝字发票已作废、 已全额红冲、 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 已锁 定 ( 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 单或信息表) 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 2 )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 ( 改退)” “已代办退税” “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 3 ) 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 “冬奥会退税标签”为 “已申请 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 4 ) 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 “非正常” “注销”等状态、无 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10.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开具无需受票方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单或者需受票方确认的 信息单待对方确认后,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 务】-【红字发票开具】或者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红 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开具模块】模块,设置查询条件后点击 【查询】,选择对应发票点击“去开票”,如需切换至票面模式可点 击【切换至票面模式】,确认信息后点击开具发票,即可开具红字发

11.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选择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冲红原因应由纳税人根据业务实际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如原蓝字发 票商品服务编码仅为货物或劳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服务中止”; 商品服务编码仅为服务时,红冲原因不允许选择“销货退回”;兼营 销售则不对红字原因进行控制。 12.试点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刚开具了一张蓝字发票,点击【开具红 字发票】模块为什么没有信息?

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发票,需登录电子税 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或者在【我 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模块,点击【红字

发票信息表录入】,选择需要红冲的发票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如果

无须对方确认即可点击【去开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如需对方确 认,需要对方进行确认后再行开具红字发票。 13.为什么我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流程后无法在【红字发票开具模 块】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状态需为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无需确认状态 才可直接开具,否则需要确认红字发票信息单后再行开具;收购类发 票抵扣勾选后发起红字信息无需对方确认,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14.我企业是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企业,已经开具过数字化电子发票, 现在要进行红冲,为什么现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找不到开票业务这个模 块了?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确认选择的人员权限是否是开票员或 者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如果选择的办税员登录的话是没有开票业务这 个模块的,建议切换至开票员、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进行操作。 15.我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时为什么只能全额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信息 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如果受 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可在电子税务局 ( 当受票方 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 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可以选择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 电子发票。

16.我是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开具红字信息表但 还未开具红字发票,是否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直接开具?

不可以。红字信息表和红字确认单未实现互相转换,对校验通过的红 字信息表仍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17.我是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接收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有错误 且未抵扣勾选,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可以,但只能由开票方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开具红字发票的原 因选择 “开票有误”。

18.我是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 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

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对同一张已确 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

( 1 ) 冲红原因为 “开票有误”时,必须全额冲红;

( 2 ) 蓝字发票对应的 “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 “待农产品全额加 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的,必须全额红冲。 “增 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 部分加计扣除”的,第一次红冲只能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或整票全 额红冲。如第一次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第二次红冲仅允许对剩余 部分 ( 即已加计部分) 全额红冲;

( 3 ) 蓝字发票标签为 “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时,必须全额红冲。 ( 4 ) 试点纳税人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累 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之和, 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19.在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

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 “新冲旧、电冲纸”,具体如下:

( 1 ) 数字化电子发票可以对数字化电子发票、全电纸票 ( 电子发票 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 、税控发票进行红冲;

( 2 ) 全电纸票可以对全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字 化电子发票进行红冲;

( 3 ) 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字化电子发 票、全电纸票进行红冲。 20.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后,是否需要追回已开 具的发票?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被红冲时,无需追 回被红冲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被红冲时,需要追回被红冲的纸 质发票。

21.数字化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 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 或者因销货方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无论当月或者跨月均需按 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 22.我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红字信息表 吗?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 票开具】模块下,下拉页面在“红字发票确认单信息”里的“我发出

的信息表”模块查看,需下载和撤销请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操作。

开票信息维护

开票信息维护-客户信息维护

1.数字化电子发票 “购买方信息”如何维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

维护】-【客户信息维护】模块可以添加客户信息。

纳税人在该模块可以添加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码、地址、

电话、开户行、邮箱等信息。

纳税人可以单个添加、批量导入、税控批量导入、批量删除和导出客

户信息。

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客户信息分类。

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

2.数字化电子发票 “项目信息”如何维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

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可以添加项目信息。

纳税人填写 “项目名称”后,可以在右侧树形菜单栏中根据商品类型 选择对应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进行赋码;也可以点击 “手动赋码” 在右侧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快速查找。选中后,信息自动填充到项目 信息的 “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以及 “商品和税收分类简称”中,完 成赋码。

纳税人可根据当前政策制度对项目信息设置是否具有优惠政策,若优 惠政策选择 “是”,则必须选择一个 “优惠政策类型”。

纳 税 人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新 增 项 目 信 息 分 类 。

纳税人也可以对已有的项目信息分类新增下级分类、重命名、移动分 类 、 复 制 、 粘 贴 或 删 除 。

纳税人可以批量导入、税控批量导入项目信息;也可以对已添加的项

目 信 息 批 量 赋 码 、 批 量 删 除 或 导 出 。

3.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时,哪些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可以选择 “免税”优惠政策?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 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填写项目信息时,对于税收分类编码

为 1、2、3、4、5 开头的商品和服务,均可选择优惠政策为免税。

4.我在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删除项目信息分类时,为什么下级项目信息 也一并被删除了?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 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删除所选项目信息分类的同时,将删

除此分类及下级分类,分类所关联的项目信息也将一并删除。

开票信息维护-附加信息维护

5.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时,填写备注信息超过字符限制该如何 处理?

发票备注信息是指纳税人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额 外增加的发票信息。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可以在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在

备注栏,如超过 200 字符应通过自定义附加要素录入。

6.数字化电子发票 “附加信息”如何维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 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可以维护项目信息及场景模板。

纳税人根据实际需要对开票信息中的附加信息以及场景模板进行维 护,以便在开票时根据需求选择预设的附件要素或场景模板来填写备 注信息,便捷完成发票开具。 7.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附加信息项目?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 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删除或批量 删除附加信息项目。

8. 已维护的附加项目信息如何体现在数字化电子发票备注栏中?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

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添加的附加信息项目可以在蓝字发票

开具通过添加附加内容选择带入或与场景模板关联、通过场景模板带 入。场景模板中已引用的附加信息无法直接删除。

9.如何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场景模板?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 维护】-【附加信息维护】模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模版、修改、

删除或批量删除场景模板。

纳税人在场景模板页面点击“新增模板”,可以自定义场景模板名称 并关联附加信息。

纸质发票业务

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

1.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纸质发票后,可以作废吗?

若纳税人当月出现开票有误、服务终止、销货退回和其他原因等情形 时,支持纳税人对纸质蓝字或红字发票进行作废,但不包括成品油发 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跨月发票以及已做 用途确认的发票,操作路径: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开票业 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选择“填开作废”勾 选所需作废的发票后,点击“批量作废”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作 废”,在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填写作废原因后点击“提交”,系统弹出 “发票作废执行结果”提示框,如结果显示为“成功”,则纳税人当 期已开票金额将同步核减;若校验不通过,则显示作废失败的原因。

2.为什么我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的纸质发票无法作废?

核实企业已开具的全电纸质发票,是否做了部分冲红或完全冲红,如 果做了部分冲红或完全冲红则不允许作废。 3.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纸质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对空白纸质发票进行 作废?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纸质 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模块,选择“空白发票作废”,在发 票类型下拉列表中,按类型筛选空白纸质发票,点击【查询】按钮即 显示筛选后的发票信息,勾选所需要作废空白发票,点击“发票作废” 也可单独点击操作列的“发票作废”,弹出发票作废页面,填写需要 作废的份数及作废原因,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发票作废执 行成功”即表示发票作废成功。

4.我对空白纸质发票进行作废,结果显示作废失败是什么原因?

建议企业核实在作废空白发票时,作废的空白纸质发票份数是否大于 号码段计算出的发票份数,如果大于的话,则作废不成功。 5.我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开票业务里为什么没有空白作废和纸质发 票退回模块?

核实是否是选择的开票员身份进入电子税务局,如果是开票员的话是 无空白作废和纸质发票退回功能的。 6.我能否查询之前在电子税务局作废的纸质发票?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纸质 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模块,选择“作废记录查询”,列表 即显示所有进行过作废操作的发票,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 即可显示筛选条件下的查询结果。

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退回

7.如果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票面信息与系统内显示信息不一 致如何处理?

若纳税人存在大量空白纸质发票或发生纸质发票信息与电子信息不 一致的问题,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退回。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 可通过邮寄退回、办税服务厅退回等方式退回与申请信息一致的纸质 发票,退回后税务数字账户中该段发票信息不可使用。

操作流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退回】模块,通过发票种类、发票 代码、发票号码起止,对可退回发票进行筛选,筛选相应类型发票, 选择需要退回的号码段 (支持批量退回) ,点击“退回”,弹出发票 退回确认框,填写需退回的发票号码起及需要退回的发票数量,选择 退回方式,录入退回原因,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请成功,等 待审核”即提交申请成功。

8.为什么我在【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下看不到纸质发票退 回这个模块?

核实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是否选择的开票员身份,如果是选择的开 票员登录的话是没有纸质发票退回这个模块的。 9.如何查看申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退回记录?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纸质 发票业务】-【纸质发票退回】模块,点击 “退回记录”设置查询条 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在筛选条件下申请的退回记录,如需 查看退回记录详情,可通过每条记录的“查看详情”,详细查看纸质 发票退回的申请信息。

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号段分配

10.领票员如何将数字化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 分配给开票员?

领票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纸质发 票业务】,如未处于多窗口开具模式,需点击开关开启,点击之后开 启多窗口开具模式,右下角即会多出“纸质发票号段分配”模块,点 击进入【纸质发票号段分配】界面显示 “发票分配” 、“分配记录”、 “退回审核” 、“审核记录”,选择 “发票分配”功能,领票员可根 据查询条件筛选分配号段,在查询结果中,勾选要分配的号段,点击

“分配”,选择开票员,输入分配数,点击“确定”,可分配给相应

的开票员。

领票员可在分配记录查看已分配的号段,也可在退回审核查看和审核 开票员退回的号段。

11.如果领票员想要对发票号段重新分配如何处理?

如需重新分配纸质发票号段,需先开票员将纸质发票号段库退回至纳 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再进行分配。允许开票员申请退回纸质发票号 段,需领票员确认。 12.纸质发票分配后可以进行缴销、退回或者空白发票作废业务吗? 如果纸质发票已经被分配,需要退回至纳税人纸质发票号段库后才能 进行缴销、退回或空白发票作废业务。 13.开票员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分得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纸质发票) 号段?

在多窗口开具模式开启的情况下,可以切换开票员身份,进入电子税

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

发票号段分配】,在“发票退回”页签查看分得的纸质发票号段,同 时可操作发票退回,开票员可在“退回记录”页签中查看退回发票的

审核状态。

14.为什么我以开票员身份进入【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后没 有【纸质发票号段分配】这个模块,并且多窗口开具模式是灰色的无 法点开?

如果开票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纸质发票业务】后没有【纸质发票号段分配】这个模块,建议切换

身份至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者领票员,开启“多窗口开具模式”开关

后再切换至开票员身份即可操作。

发票勾选确认

发票勾选确认-抵扣勾选

1.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发票?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发票勾选。

( 1 )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务数字账户】的-

发票勾选确认模块。

( 2 ) 确定当前属期正确,选择【抵扣类勾选】功能。

( 3 ) 进入【抵扣勾选】模块,根据纳税人实际需求选择 “勾选状态”、

“发票来源” 、 “开票日期起止”等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

( 4 ) 提交勾选。

2.为什么纳税人收到的发票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抵扣模块中查询不 出来?

( 1 ) 查看查询条件是否设置准确。

( 2 ) 查看票面信息,如识别号是否正确、发票是否为负数发票、税

控发票票号是否正确、或通过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 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真伪等;

( 3 ) 排查是否为农产品发票、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海关缴款书等,

如是,则按照对应票证勾选步骤进行勾选。

( 4 ) 排查对应发票是否误操作为 “不抵扣勾选”。通过税务数字账 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模块,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 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如确认发票已认证为 “不 抵扣勾选”的,可进行撤销勾选操作。 (5)排查发票状态是否为已勾选,排查方法可通过 “全量发票查询” 模块查看发票详情,或进入【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 选择对应查询条件查询发票数据,或点击【统计确认】中的 “确认历 史信息”功能对往期勾选情况进行查询。 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中,哪些 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

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

( 1 )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 2 ) 已作废的发票;

( 3 ) 之前所属期已确认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票;

( 4 ) 已用于冬奥会退税的发票;

( 5 ) 已全额冲红的发票;

( 6 ) 其他。

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被部分红冲后,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 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

可以,可勾选抵扣的税额为原发票票面税额与所红冲的发票税额之差。 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勾选增值 税扣税凭证时间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可勾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时间范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本次勾选增值税所属期的最后一 日。

6.进行发票抵扣勾选后,但未进行用途确认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可 否撤销?

可以。若纳税人需对“已勾选 (抵扣) ”发票的状态进行调整,只需 选中 “已勾选 (抵扣) ”的发票,点击 “撤销勾选”即可。

7.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需要继续勾选,如何进行操作?

如已完成用途确认后,需继续勾选,请先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 【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

选】-【统计确认】,点击 “撤销确认”按钮,如下图所示。

完成上述操作后,返回【抵扣勾选】,继续进行勾选。

8. 我需要一次性勾选大量发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模块一页只显 示 20 条数据要如何处理?

在使用“抵扣勾选”功能时,页面最下方的页码导航条,选择每页显 示多少条的数据,此处建议使用谷歌和搜狐浏览器,可以支持 “10 条/页” 、 “20 条/页” 、 “50 条/页”,不建议使用兼容 IE 内核的

浏览器 ( IE、360 等 ) ,仅支持 “10 条/页”和 “20 条/页”。

勾选发票数量较多时,可全量导出未勾选发票并【下载模板】,将导 出发票的数据根据模板填写要求填入Excel表后,选择【清单导入勾

选】。

9.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导出本期抵扣勾选的所有明细数据?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点击“抵扣勾选”,正确填

写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点击左上角”导出“按钮,即可导出抵

扣勾选的发票明细。

10.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点击 “海关缴款书”即可勾选 海关缴款书。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 点击 “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

11.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点击 “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即 可勾选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 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代扣代缴完 税凭证信息。

发票勾选确认-统计确认

12.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勾选的发票统计确认?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 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 行实时统计。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 出现弹窗提示。

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

13.我勾选了发票,但在统计确认界面未显示数据该如何处理?

您可以核对一下对应发票勾选的时间以及统计确认的时间,如果统计 确认界面有数据,说明您已申请统计确认过,再勾选了该张发票。如 遇上述情况,建议撤销统计后重新申请统计即可。只要未进行增值税 纳税申报,统计确认可重复多次操作。 14.我在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统计发票后但还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还能修改吗?

您可以通过以下操作路径撤销确认: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 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模块,点击撤销 确认,就可修改勾选情况。

15.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下载发票抵扣勾选情况统计表?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模块中点击【查看历史

确认信息】进行下载。

点击查看历史确认信息后,选择【税款所属期】后即可查看,例如纳 税人目前税款所属期为 8 月,可选择 7 月及以前的所属期,即可查询 统计结果。如需打印或导出发票统计表可点击下方“打印”/“下载” 按钮。

发票勾选确认-农产品发票抵扣勾选和加计扣除勾选

16.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农产品发票抵扣勾选?

①如当前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需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 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 “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模块功能处理后 进行勾选;如果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则 该发票直接在【抵扣类勾选】的 “抵扣勾选”模块勾选,无需纳税人 确认。

②如发票为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需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 品发票- “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模块功能处理后,需要 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

③如发票为税务机关代开开具的农产品发票,需先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模 块中的 “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进行补录,补录成功后,即可在抵扣 勾选明细中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并可对该发票进行抵扣勾选。

④如发票为农产品收购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 9%农产品专用 发票,则在【抵扣类勾选】的 “抵扣勾选”模块勾选。

17.我有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时, 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加计扣除勾选?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 抵扣类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即可进行加计扣除勾选。

若取得的是发票,在发票标签页,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 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 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选择 “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并填写 “本次加计扣除税额”。

点击【提交勾选】按钮,根据提示信息核对数据。如无误,点击【确

认】按钮,提示 “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若取得的是海关缴款书,在海关缴款书标签页,勾选状态选择“未勾 选” ,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选择“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点击【提交勾选】按钮,提示“提 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18.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 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 选,如何处理?

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和 3%征收率的农产品专用发 票时,如因商品名称未使用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而导致 发票信息无法归集到“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时,纳税人可通过“税 务数字账户”-“发票用途确认”-“抵扣类勾选业务”-“抵扣勾选” 模块中的 “代开补录”进行代开农产品普通发票和 3%征收率的农产 品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补录,补录成功后,即可在抵扣勾选明细中看 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并可对该发票进行 9%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 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如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该发票的明细数据 和计算结果,转入 “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

当该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时,选择

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 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 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 19.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海关缴款书,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 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

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海关缴款书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如果该海关 缴款书不在可勾选海关缴款书明细中,无法进行用途确认。纳税人可 通过“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海关缴款书的发票“手工录入”功 能进行农产品海关缴款书的发票信息录入,录入成功后,即可在“农

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

当该笔农产品被实际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时,选择

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 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 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

20.纳税人在【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从小规模处购进 的 3%农产品专票】查询并处理了发票后,为什么申请抵扣勾选统计 未体现该张发票数据?

发票在【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 农产品专票】查询处理完成后,需要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 行勾选之后,才能在【统计确认】体现到该发票的数据。

21.为什么我收到的农产品发票在抵扣勾选模块中找不到数据?

如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和从小规 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需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 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功能处理后进行勾选;如发票是税务

机关代开开具的农产品发票,需先到“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进行补 录后,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

此外,系统规则为开具日期在受票企业成为 “用票试点企业”次月 1 日前的农产品发票不支持在电票平台进行农产品业务抵扣勾选操作, 可留意抵扣类勾选界面的系统提示。

补偿措施: 目前可以填写申报表-附表二第六栏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 销售发票) 进行抵扣操作。

22.进入抵扣类勾选界面后自动弹出 “温馨提示” ,提示 “当前有待 处理农产品发票,是否现在处理”,如何处理?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出的农产品销售发票由于没有是否自产标签,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是无法将自产和非自产的农产品发票区分出来的, 另外,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普通发票 不可以抵扣,如从超市 (或销售公司) 购买鸡蛋,电子发票服务平 台无法区分判断发票开具环节,现阶段只能由纳税人自行确认。

23.为什么在勾选从小规模处取得的3%农产品发票时,系统显示的“有 效抵扣数额”数据与计算的不相符?

系统识别到该发票为农产品与普通商品混开,发票货物信息中的部分 商品不属于农产品,此商品对应税额不享受 9%税率抵扣。抵扣税额= 农产品部分金额*9%+非农产品部分票面税额

发票勾选确认-变更属期

24.我要将发票勾选在以前属期,需如何操作?

当纳税人符合变更税款所属期操作条件时,纳税人可切换至上一税款 属期,如还存在上一属期未申报的,可逐期变更税款所属期,以便纳 税人回到对应属期进行抵扣勾选。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抵扣类勾选】。

在页面右侧,点击 “变更属期” ,进入变更税款所属期界面。

在 “变更后税款所属期”下拉框中选择上一个税款所属期。

点击 “变更税款所属期”后,在弹出提示信息中点击 “确定”。

税款所属期变更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成功”,返回抵扣勾选业务

界面,税款所属期自动刷新。

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25.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 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

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 勾选的发票勾选后,不抵扣原因选择“添加”;选择“不抵扣原因”, 点击“确定”,再点击 “提交”按钮;点击“确定”后提交成功,勾

选完成。

26.我在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对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后还可以撤销吗?

纳税人只能撤销当期不抵扣勾选,不能撤销往期不抵扣勾选。如需撤 销往期不抵扣勾选需要到税务端进行撤销。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 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的发票信息。

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确认本次要

撤销勾选的发票后,再点击“提交”按钮,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

完成。

发票勾选确认-逾期抵扣申请

27.我取得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开具的发票,如何进行逾期抵扣 申请?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勾选确认】-【逾期抵扣申请】进行申请。

发票勾选确认-注销勾选

28.我公司要注销了,本月就要将对方当月开具给我的发票勾选确认

掉,请问如何操作?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注销勾选】。

点击【注销勾选】按钮,显示 “尊敬的纳税人,执行本操作后,您将 开启 xxxx 年 x 月税款所属期的用途确认操作,是否继续?请谨慎操 作”,点击【是】则操作成功,点击【否】则中止操作。

操作后跳转到抵扣类勾选业务界面,可进行统计确认。

发票勾选确认-出 口退税勾选

29.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出口退税勾选?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

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 件,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

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如“本 次出口退税勾选 XX 份,税额合计 XX,是否确认? ” ) 。确认无误后 点击 “确定”按钮,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

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

30.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出口退税勾选进行用途确认?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用途确认】。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点击【用途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

点击【继续】按钮,完成用途确认。

31.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代办退税勾选?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代办退税类勾选】。

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 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 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信息。 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件,

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

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如“本 次代办退税勾选 XX 份,税额合计 XX,是否确认? ” ) 。确认无误后 点击 “确定”按钮,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

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

32.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代办退税勾选数据统计?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代办退税类勾选】。

点击“代办退税统计表”,看查询到所属月份的代办退税勾选数据统 计表,点击份数,可以查看到已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导出”可以 把发票信息导出系统。

33.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如何进行修改和更正?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如果要改为用 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 用途。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 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

发票用途;如果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34.纳税人开具或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 报表?

( 1 )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带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 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 一 ) 》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第 1 至 2 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开具的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列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 一 )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第 3 至 4 列 “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勾选用于本期抵扣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 化电子发票的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附列资料 ( 二 )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 2 栏“其中:本期认证相 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或第 3 栏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一般纳税人已将数字化电子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红 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表附列资料 ( 二 )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 20 栏 “红字专用发票 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 2 )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带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 子发票的金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 2 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 5 栏“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开具的“普通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的金额 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 3 栏、

第 6 栏、第 8 栏 “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发票查询统计

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1.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开具和取得的发票?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查询结果。

点击“详情”链接,系统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发票查询该张发票当前

标签信息,默认展示 “状态信息”标签页。

点击“冲红类”、 “退税类”或 “扣除类”标签页,可详细查看对应

标签页的信息。

点击 “预览”链接,弹出发票票面信息。

2.为什么在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不到我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的税控发票,开票方为代开税务机关,销售方企业在全 量发票查询模块按 “开具发票”的类型查询,没有数据符合系统逻辑, 属于正常情况。受票方企业可正在 “全量发票查询”功能模块查询类 型选择 “取得发票”正常查询。 3.汇总纳税总机构如何对分支机构开票数据进行确认查询?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汇总纳税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开票

数据】。

纳税人点击【设置】,启用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功能。

纳税人选择【汇总开票数据所属期】后,进行汇总数据展示。 4.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进行查询?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查询】。

录入必录查询条件发票来源、票种、“发票所属期”起止,查询相应

数据。

5.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未到勾选日期发票进行查询?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在凭证类别项选择 “发票”或 “海关缴款书”,可查询相应的数据。

6.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可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和海关缴款 书信息?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初始化 进入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查 询到相应发票信息。

点击“海关缴款书”进入海关缴款书查询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 “查询”即可查询相应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7.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应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 信息?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进入统一

页面。

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此属期内的进项税额转出情

况。点击查询结果操作列的【查看明细】,即可查看其明细信息。

发票查验

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查验渠道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 登录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对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 进行查验。

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方式有哪些?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 票查验 (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 ;二是批量发票查验 (下载 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 。 3.手工导入发票查验都支持什么发票格式?

支持导入以下几种格式的电子发票文件:JPG / PNG/PDF/OFD/XML。 4.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上发票单张查验和批量查验的 结果有什么不同?

发票单张查验的结果是对该发票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示(可以看到整张 发票) ,批量查验的结果是只能显示查验的发票相符或者不相符。 5.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上批量查验发票是否可以只录 发票号码?

不可以。如果批量查验只输入发票号码,无法对发票里的交易信息(单 价、数量、时间等) 进行核验,故只能在批量查验之前录入全部发票 信息才能校验发票信息是否一一对应,对应则相符,反之不相符。 6.税务数字账户能否对非开具给本单位的发票进行查验?

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暂不支持第三方发票查询。

7.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单张发票进行查验?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

字账户】-【发票查验】进入统一页面。

在单张查验模块,选择文件,导入文件,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验】 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

8.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对发票进行批量查验?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务

数字账户】-【发票查验】进入统一页面。

在批量查验模块,下载模板后填写数据,进行导入,点击【查验】按

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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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信息查询

涉税信息查询-税收政策查询

1.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可以查询到相关税收政策或者操作说明吗?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涉 税信息查询】-【税收政策查询】模块,可以根据需求选择筛选条件, 点击查询后即可跳出经审核通过后的相关内容,点击【查看】可以查

看具体信息。

涉税信息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

2.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者税务事项受理结 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涉 税信息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模块,设置查询条件后,点 击【查询】可查询到筛选条件下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点击“查看”可 以查看该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详细信息,详细信息界面可对税务事项通 知书进行下载及打印操作。

海关缴款书采集

1.我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在勾选抵扣模块查询不到要如何处理?

需要采集海关缴款书的情形主要包括在“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中无法 查询到的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无法清分及下发、对清分结果有异议的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信息等情形。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海 关缴款书采集】模块点击“手动录入”按钮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信 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提交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可以向主管税 务机关发起海关缴款书核对申请,或者可以使用“清单导入”功能进 行批量导入,使用“清单导入”功能时,需要先点击【下载模板】按 钮,下载批量导入文件模板 ( Excel格式文件) ,在模板中填写需要 导入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后保存,再使用【清单导入】按钮,选择已按 模板格式要求填写好的清单文件,再点击“打开”按钮即实现批量导 入。

2.在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海关缴款书信息?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海关缴 款书采集】模块,设置筛选条件后可以点击【查询】,即可显示符合 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如果采集的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为 “不符、 缺联、重号的”的,可点击 “申请核对”,在 “申请核对”界面中补 充 “添加原因”,上传附列资料,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申请原税率发票

1.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申请开具原税率发票?

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申请原税率】模块,选择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申请类型等条件, 输入条件和申请理由,录入附件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提交开具 原税率发票的申请,申请通过后该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 24 小时, 如需查看税率调整申请的记录可以点击【税率调整记录查询】模块, 设置查询条件,可以查询到过往提交的调整申请,点击 “申请详情” 可详细查看税率调整记录。

2.我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开具原税率发票需在哪个模块申请 办理?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临 时开票权限办理】模块提交申请,通过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授权后可 以使用原税率开具发票。该授权时间为 24 小时,超过 24 小时需重新 提交授权。

发票入账标识

1.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取得的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进行入账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 票入账标识】,选择“发票”或者“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税凭 证”页签,设置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 示对应的发票信息,勾选需要入账的发票、海关缴款书、代扣代缴完 税凭证信息,点击【批量选择入账用途】按钮,弹出入账状态选择框, 点击【确定】按钮,为所有勾选的数据加上入账状态。也可单独对一 张选择入账状态。选择完入账状态后点击【提交入账】按钮,弹出提 交入账确认框,选择【确认提交】按钮,提示入账成功即完成入账操 作。 (注意:仅可对取得的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开具的发票进行入 账标识操作,如果该发票属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已作废的发票、

之前入账的发票则不可以进行入账标识操作)

如需使用清单导入功能,选择【清单导入】,弹出清单导入界面,点 击“《批量发票入账导入模板》”下载导入模板,然后按照模板要求 填写信息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要导入的文件,导入成功 后系统会读取数据,并展示数据读取情况。如果文件信息导入失败, 点击“下载疑似异常与入账失败明细”可将失败原因以 excel格式导

出至本地查看。

2.我公司是非试点纳税人,今天收到一张数字化电子发票,自行打印 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 凭证?

可以。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 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 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数字化 电子发票电子文件。

成品油业务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

1.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勾选成品油发票?

成品油经销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 (成品油生产企业显示成品油生产

企业消费税勾选,成品油经销企业显示成品油经销企业勾选) 。

设置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在左侧勾选确认发票 后即可点击【提交】,提交后会出现提示框,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完成勾选。

2.企业能在电子税务局对勾选的成品油发票进行撤销吗?

成品油生产企业可以撤销勾选,成品油经销企业已勾选的成品油暂发 票不支持撤销勾选,成品油生产企业需要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撤销勾 选时,进入电子税务局,选择【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

【成品油用途勾选】,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点击查询后选择需 要撤销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确认后即可撤销勾选。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确认

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对勾选的成品油发票进行确认?

纳税人提交成品油用途勾选后,点击右侧的【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 模块进行用途确认或者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点 击【申请统计】后查看用途勾选统计信息,确认统计数据无误后,点 击【统计确认】确定后完成流程,如需查看勾选的发票明细,点击【查

询发票明细】即可显示详细信息。

4.为什么我的企业没有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这个模块? 仅成品油生产企业有成品油消费税用途确认功能。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变更

5.企业勾选成品油发票后税款所属期可以更改吗?

仅成品油生产企业有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变更功能,成品油生产企业企 业如果存在误申报的成品油税款所属期的话,可以进入【税务数字账 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在税款所属期那一栏 点击【变更属期】,选择要变更的属期,点击【变更税款所属期】确 认后将自动撤销原所属期与变更后所属期的用途勾选、统计信息。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

6.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

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的成品油经销企业旗下的总公司可以将总 分机构的成品油库存调拨给分公司或总公司,但是分公司之间只能通 过总机构直接进行横向调拨。操作路径: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 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调拨 及调拨查询】,在成品油油品调拨页面选择“油品调拨”“按分公司 调拨”,列表显示纳税人下属所有分公司信息,点击调拨后可根据油 品库存数量对指定分公司输入油品对应的调拨数量,填写完毕后,点 击“确定”,确定后系统校验业务规则,校验通过则调拨成功,校验 不通过则调拨失败。

如需按照油品调拨即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 油业务】—【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在页面中选择“按油品

类别调拨”,列表显示纳税人库存所有的油品类别信息,可选择油品 类别进行查询,选择好对应油品后根据油品库存数量对指定油品输入 各分公司对应的调拨数量,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系统校验通

过则调拨成功,校验不通过则调拨失败。

7.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企业之前的成品油调拨历史?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调拨及调拨查询】模块选择“调拨历史查 询”页签,进入调拨历史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列表即可显示

调拨历史信息的查询结果。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

8.分公司如果还有成品油库存,如何退回给总公司?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纳税人在选择“油品 回退”页签后,列表会显示所有成品油以及库存数量等信息,可以选 择相应油品后,点击“油品回退”,据成品油库存数量输入对应的回 退数量,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系统校验业务规则,校验通过 则回退成功,校验不通过则回退失败。

如需查之前的回退历史,进入【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油品回退及回退查询】,选择“回退历史查询” 页签,进入回退历史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列表即可显示回退

历史信息的查询结果。

成品油业务-乙醇汽油调配领用

9.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乙醇汽油调配领用?

具有乙醇汽油调和企业身份的成品油经销企业且乙醇汽油有库存,可 以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 油业务】—【乙醇汽油调配领用】,可以通过调配日期起、通过调配 日期止等查询条件,筛选对应调配记录,点击“调配领用”,将弹出 乙醇汽油调配领用页面,页面中需要分别填写“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 分油”和“变性燃料乙醇”的“本次领用数量”,系统自动计算得出 “乙醇汽油”的“本次领用数量”。其中, “变性燃料乙醇”的“本 次领用数量”必须小于等于“乙醇汽油”的“本次领用数量”的 15%, 填写完毕后点击 “确定”即可。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换算标准查询

10.如何查询企业的成品油换算标准?

换算标准已存在的成品油生产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以在【我要

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换算标准查

询】模块查询所有成品油油品的税收商品换算标准和海关商品换算标 准,在主页面选择“税收商品查询”页签,进入税收商品换算标准查 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列表即可显示税收商品换算查询结果,选择 “海关商品查询”页签,进入海关商品换算标准查询页面,输入查询

条件,列表即可显示海关商品换算查询结果。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授权编码查询

11.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成品油授权编码?

成品油生产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 账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授权编码查询】模块查询经授权

的成品油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名称、简称、对应征收品目、开

票使用权限等信息。

成品油业务-库存变动明细查询

12.成品油经销企业如何查询成品油库存变动的信息?

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 业务】—【库存变动明细查询】模块根据需求设置查询条件,可以查 询成品油库存变动明细信息,包括增值税发票、海关缴款书勾选、税 务机关补录、 乙醇汽油调配领用、油品调拨、油品回退等信息。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

13.如何查询所有油品的进销业务记录?

纳税人可以在【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 【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成品油库存汇总台账】,可对所有油品

的进销业务记录进行查询,实时显示进、销、存数量的滚动计算,并 可点击台账中的有关库存数量的数字往下钻取查看进销业务的明细 信息。

成品油业务-成品油异常发票查询

14.如何查询到我的成品油异常发票?

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成 品油业务】—【成品油异常发票】,选择“异常发票查询”页签,输 入查询条件,列表显示所有成品油异常发票信息,选中异常发票后, 点击“查看详情”,右侧即弹出成品油异常发票详细信息页面,其中 成品油异常发票查询范围包括税务机关确定的异常发票、增值税发票 全链条机制确定的异常发票、发票开具时单价异常的异常发票、超库

存开具的异常发票。

如需解除异常发票,则点击“解除异常”,填写申请原因后可以申请 解除异常发票,申请后申请单处理状态从“未申请”变为“已申请”; 点击“取消”则取消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申请单处理状态根据审 批结果显示为“不予解除”、 “不予申请”。其中,不予解除状态可 以再次申请,不予申请状态不可再次申请。其中申请解除异常的异常 发票范围仅包括发票开具时单价异常的异常发票、超库存开具的异常

发票。

如果需要查看异常发票的处理记录的话可以进入【我要办税】-【税 务数字账户】-【成品油业务】—【成品油异常发票】,选择“解除 异常记录”标签,输入查询条件,即可显示所有已解除异常的成品油

发票信息,点击 “查看详情”即可查看异常发票的处理记录。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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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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