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登报

更新时间: 2024.05.17 00:07 阅读:

小编经常接到咨询电话,我的发票丢失了怎么办?要不要去大厅办理遗失、损毁报告?需要哪些材料?今天小编就详细跟您说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 号、第44 号、第48 号修改)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发票丢失登报要求。

目前,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电子税务局就可以直接办理!

那么就让小编手把手教你怎么线上办理吧。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进入报告界面。

温馨提醒:

此外,你也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功能直接找到该模块。

第二步

进入报告界面后,填写相应的丢失损毁信息(注意带*为必填项目)。

如果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还可以通过右上角附送资料模块上传《挂失、损毁发票清单》。

第三步

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就可以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确认申请就完成啦。如果需要下载申请凭证,可以点击“下载凭证”按钮下载凭证文件到您的电脑,进行查看打印。

第四步

申请成功后系统会生产回执单。您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模块查询办理进度、撤销申请、签收文书等相关操作。

足不出户~轻松搞定!

- E N D -

•••展开全文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