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自营增值税优惠

更新时间: 2024.05.03 12:3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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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何申报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二、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三、 上海企业为例进行说明

如果浦东新区的一家制造业企业雇佣了15个残疾人员,公司员工总人数为50人,则公司每个月退还的增值税限额为

2,480*15*4=148,800元。

分析:

1、上海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480元。

2、残疾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15/50=33%>25%,比例符合要求。

3、该限额为增值税退税的限额,如果公司当月没有增值税可退,或者是可以退税的额度低于该限额,则实际退税的金额为0或当月底的应交增值税借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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