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

更新时间: 2024.05.20 01:28 阅读:

发票遗失

损毁报告

流程指引

往下看

1. 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点击“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进入申请页面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1)

(2)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2)

2. 按照必填提示填写或勾选:报告类型、 缴销类型、发票种类、发票代码、丢失被盗损毁日期(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通过电子税务局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单位、份数、发票起始号码、挂失损毁情况说明、挂失声明、经办人、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且可以选择删除或增行操作。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选择“附送资料”,上传需报送的附列资料(此项业务报送资料为条件报送)——保存成功——点击“下一步”,出现系统回执单界面,即提交成功。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3)

3. 申请完成后可返回首页,选择“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具体受理进度。

(1)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4)

(2)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事项进度管理。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5)

(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业务时,如确认是销售方责任,则系统提示会产生处罚,提醒您首违不罚)

4. 如您查看事项进度时,发票遗失、损毁报告业务的状态变更为“处罚中,请查看详情”,则请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违法处置—简易行政处罚接受处罚。

(1)我要办税— 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6)

(2)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违法处置—简易行政处罚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7)

5. 系统展示简易处罚决定书。您可以查看违法信息、罚款金额及告知事项。

如您认为该处罚决定有问题,请关闭页面,前往办税服务厅处理。

如您对该处罚决定无异议,请填写经办人姓名,在同意事项处打钩并点击接受。再次确认处罚金额——点击确认——进入扣款页面,点击扣款——出现消息提示,再点确定——业务办理完成。

若处理状态变更为“处罚成功,扣款成功”。(一个工作日内系统会办结该笔案源关联的发票遗失、损毁报告业务。)

若处理状态为“处罚失败”,则您可以点击“查看详情”,打印银行端缴款凭证前往银行缴纳。

(1)简易行政处罚页面,您可以查看违法信息、罚款金额及告知事项。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8)

(2)处罚完结界面。

增值税发票遗失罚款(图9)

- END -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展开全文
标签: 发票遗失说明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