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册多久可以贷款

更新时间: 2024.05.16 16:24 阅读:

一、前提条件

1、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2、正常经营无异常,社保在名下公司在申请贷款前有连续缴纳满6个月;

3、在公司占股10%以上;

4、个人征信正常,银行流水正常。

二、贷款对象

1、深圳户籍人员;

2、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学生(包含大专/不限户籍);

3、毕业五年内留学生回国人员(不限户籍);

4、港澳居民。

三、免息贷款标准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免息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合伙经营的可获最高300万元“捆绑性”贷款。免息贷款周期每次三年,循环三次,九年贴息。

创业免息贷款申请流程

一、注册立户和身份核实

拟申请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自主创业人员可在申请创业补贴之前,或在申请创业补贴之时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二、贷款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提出各类创业补贴申请应在其初创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外网提供模板下载);

2.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创业项目计划书(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外网提供模板下载);

4.第三方信用反担保材料;

5.同意银行信用查询承诺书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受理贷款及初核

经办银行按规定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核查申请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对创业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可行性评估、贷款预审、合同拟签等。创业项目属于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限制行业的,不予以受理。

经办银行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创业项目审核情况初步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四、贷款材料审核

经办银行初审通过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核。

五、贷款发放

审核通过的,经办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将贷款发放情况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按月录入利息归还情况。

深圳创业免息贷款流程图

创业免息贷款后续还款注意事项

一、贷款展期

贷款到期、已按期支付利息、项目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且具有还贷能力的,申请人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展期。

  申请人应在贷款到期2个月前向经办银行书面提出展期申请。经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复核。复核通过的,展期利率按原贷款合同利率执行,展期不贴息。复核不通过的,应出具不予担保通知。

二、贴息

申请人贷款到期且全额还本付息后,经办银行及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贴息通过经办银行发放给申请人。

三、逾期贷款处理

(一)经办银行负责逾期贷款的清贷工作,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予以协助。

(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发生逾期行为的,由经办银行负责向申请人发送催收通知,并将催收情况录入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申请人被催告后,仍不归还的,经办银行应在发生逾期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行为满2个月后,申请人仍不履行债务的,由经办银行填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代偿申请,经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由担保基金代为清偿。代偿范围为贷款未偿还的本金及逾期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对已逾期并由担保基金代偿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三)担保基金代偿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向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追偿贷款,经办银行应协助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追偿,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财政部门应保障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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